微信聊天起争执 打架受伤谁担责?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5-07 11:34) 点击:107 |
南昌律师分析案情近日,两男子在微信工作群发生口角,觉得对骂不过瘾竟当场约架,结果双双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买了单。 王某和林某是同一家运输公司的驾驶员,一天因琐事在微信群中发生争吵,王某主动约架并来到林某家楼下,林某不甘示弱也下楼赴约。一见面王某便先动了手,随即两人发生互殴扭打在一起,围观群众立刻报了警。在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时,仍在火头上的两人互不相让并拒绝和解,经鉴定,两人均构成轻微伤,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随后林某一纸诉状将王某起诉至花山法院,要求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法院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在该起案件中,王某先动手殴打林某致其受伤,行为上具有过错,应依法对林某因此遭受的人身损害各项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双方争吵过程中,林某未合理处置,导致双方互殴,对纠纷的发生亦有过错,应酌情减轻王某的赔偿责任。考虑到王某过错较大,酌情认定王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林某自行承担。 打输了住院,打赢了赔钱,在法治社会,打架互殴的后果只会是两败俱伤,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遇事应当保持冷静,多沟通,多包容,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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