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宣告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2-05-07 11:36) 点击:226 |
南昌律师分析案情“法官,我父亲生病卧床几年了,我们现在需要给他指定监护人,不知要走什么程序”,近日,花山法院立案窗口受理一起关于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 近年来,花山法院受理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量不断攀升攀,许多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要求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证明必须经法院审理认定并出具生效的法律文书。那么到底如何在法院申请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花山区人民法院为您解答。 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一般情况下,成年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其近亲属向法院提出认定申请,其他与该公民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同时,考虑到申请宣告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材料的特殊性、繁杂性,便于当事人一次性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针对申请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准备了详细材料清单(以下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1.宣告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申请人与代理人不能是同一人); 2.司法鉴定申请书、鉴定调查表; 3.申请人、被申请人、代理人身份材料复印件;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利害关系证明,被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被申请人病史材料复印件; 6.被申请人经常居住地证明。 花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还贴心的为当事人准备了上述材料的模板以供参考。 下一步,花山法院将继续通过多元方式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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